【外來文公告】MU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來函
由 admin 在 四, 09/28/2023 - 10:26 發表主 旨:為尊重智慧財產權,貴單位如於校園舉辦之『成果發表、迎新活動、畢業舞會、校慶活動、校園演唱會…等音樂性質』活動;或於校園課間或校內各場所(非課堂教學),若有使用音樂著作為公開演出需求,祈惠予代為宣導應事先取得音樂著作財產權人或集管團體之授權,再使用音樂,敬請 查照辦理。
說 明:
一、以演技、舞蹈、歌唱、彈奏樂器、或其他方法向現場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;或於校園內課問或校內各場所(非課堂教學,例如:圖書館),利用廣播系統之擴音設備,或視聽設備、電視牆等方式播放音樂、影片等供公眾觀賞聆聽,皆涉及音樂著作(詞、曲)之公開演出權,而著作人專有其著作之「公開演出權」。
二、本會(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)係經主管機關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」於民國88年1月核可設立之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,得執行音樂著作之公開演出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等公開權之授權。並為國內個人會員(如:王力宏、五月天、伍佰、洪榮宏、陶喆、陳昇、陳明章、陳綺貞、陳樂融、黃立行、張震嶽、鄭進一…等)及團體會員(如:SONY、EMI、滾石、環球、華納、相信…等)兩千三百多位詞曲作者及音樂版權公司專屬授權所組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