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年度「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與能力認證」考試,歡迎報名參加!

  • 為有效提升智慧財產人才智能,並同步建立業界認同的智慧財產人員專業能力標準,提供業界選材及教育部門設計合適專業課程及評量參考,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已委託國立台灣大學規劃完成「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與能力認證制度」並於99年至104年舉辦「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」考試,結果頗受各界支持與肯定。
  • 105年「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」考試將於7月30日及7月31日舉行,並於4月1日至6月13日受理報名。
  • 另智慧財產培訓學院預定105年4月25日上午10時至12時假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3樓多媒體教室及105年5月6日上午10時至12時假國立成功大學力行校區孫運璿綠建築研究大樓(綠色魔法學校)分別舉辦「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推廣暨能力認證考試說明會」,歡迎報名參加。
  • 相關簡章與報名等資訊請洽http://tipa-certify.com.tw/ 查詢。

教育部來函宣導「請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非法影印書 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」

說明:

一、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5年2月15日智著字第10516001540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著作權法規定,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,影印係重製方法之一,影印他人著作,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,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,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。

三、大專校院學生影印國內、外之書籍,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之影印,或化整為零之影印,這種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,會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,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,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,茲為加強宣導學生尊重智慧財產權,請貴校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非法影印他人著作,以免觸法。

四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已上載該局網站(http://www.tipo.gov.tw/),取得路徑為:該局網站首頁/著作權/著作權知識+/校園著作權。

教育部 臺教高(一)字第1050021366號函

公用電腦標示「尊重智慧財產權,禁止使用非法軟體」之宣導桌面檔案

  1. 因應教育部「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」,行政單位、各系所辦公室和電腦教室之公用電腦,請標示「尊重智慧財產權,禁止使用非法軟體」。

  2. 「資訊網路處」委請「創意設計組」設計宣導用之「電腦桌面」檔案,歡迎大家使用此檔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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