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智慧財產局「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」,敬請各位師長參考使用。
由 admin 在 四, 03/08/2018 - 14:52 發表說明:
說明:
一、依著作權法規定,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,影印係重製方法之一,影印他人著作,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,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,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。
二、大專校院學生影印國內、外之書籍,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之影印,或化整為零之影印,這種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,會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,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,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,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非法影印他人著作,以免觸法。
三、敬請參考(智慧財產局首頁/著作權/著作權知識+/校園著作權,網址http://www.tipo.gov.tw/lp.asp?CtNode=6987&CtUnit=3466&BaseDSD=7&mp=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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