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智財權宣導】加強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案,請同學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

一、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1年8月25日智著字第11160011890號函辦理。

二、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,請參閱該局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tipo.gov.tw/,取得路徑為:首頁/著作權/著作權主題網/著作權知識+/校園著作權)。

三、詳細資料請參閱附件